更新时间:2021.11.03
打官司的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的种类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案件受理费是指法院决定受理案件时,起诉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交纳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又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打官司的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诉讼费先由原告预交,判决时,法院会根据情况在判决书确定原、被告对诉讼费的承担金额。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因此诉讼费用由原告垫付,案件判决后,判决书内容会包括诉讼费用的负担,一般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如果起诉要求离婚,作为原告方应当预先缴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
打官司的诉讼费一般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根据相关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
没有诉讼费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
官司打赢了,诉讼费由败诉方出。根据法律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