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监护人证明材料可以去当地所在的居委会办理,但一定要加盖当地派出所的章。另一种方法就是直接去当地的派出所开证明、并盖章。也就是说,在证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时,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有公安部门开的证明,村委会并没有检查未成年人监护人身份的条件。办理
我国国家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如下: 1、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应当开具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需携带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孩子监护人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未成年监护人有: 1、法定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 2、委托监护人,即通过委托监护合同设立的监护; 3、指定监护人,即具有法定
孩子监护人证明去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根据有关规定,开具监护人证明可以先让村或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监护人凭证明、带上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自己是孩子监护人的证明。
子女监护人证明的开具是到被监护人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监护人证明到由居委会出具。生父母以外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生父母的死亡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能够证明生父母双方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文书等材料。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其父母,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后,也可以
监护人证明材料可由户籍所在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需要下列材料: 1、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 2、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