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
在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遗产按照法定的顺序继承,这个叫做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如果都不在世,则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的兄弟姐妹除了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之外,同父异母或同
继承人合法债务在遗产继承范围内。继承人得到遗产后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应该以自己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实际价值的债务可以不偿还。
按照遗嘱继承遗产后,如果遗嘱已经对被继承人的所有财产做了分配,遗嘱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了所有遗产,那么就不需要法定继承了。如果有遗嘱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民事诉讼法原则独立审判的依据是:我国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三大诉讼法均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上诉不加刑指的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以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但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可以加重处罚。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原则是: 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继承的法律效力有: 1、继承人的范围确定; 2、遗产的范围确定; 3、确定遗产所有权的转移,继承一开始,遗产的所有权便转归继承; 4、遗嘱效力的确定,遗嘱的效力必须是在遗嘱人死亡时才能最终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
出售企业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公告通知了债权人。 企业售出后,债权人就出卖人隐瞒或者遗漏的原企业债务起诉买受人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债权,买受人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行向出卖人追偿。 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债权,则买
民法总则留置权指的是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破产债权的范围是: 1、破产宣告前设立的无财产担保债权; 2、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 3、虽然有财产担保,但担保价格低于债权金额,未能受偿债权等。例如,甲企业在破产前向乙企业借款10那么乙企业对甲企业就有了101万元债权,当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