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继承权的原则内容具体如下: 一、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
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的,遗产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
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的,遗产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
法定继承的范围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
代位继承人范围是有血亲关系的子女或兄弟姐妹。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
继承权中转继承人的范围有:受遗赠人的合法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收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一般为子女和兄弟姐妹。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
过错责任原则范围包括: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且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
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如下: 1、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2、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3、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可以继承的遗产范围一般是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下来的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具体来说如下: 1、被继承人的合法存款,房屋及其生活用品; 2、有承包土地的上的林木、牲畜; 3、有出书或者软件开发的知识产权等。
遗产继承的范围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