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因收集证据需要才能扣车,扣押的期限为三十日之内,如果情况比较复杂的,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扣车时间可以达到六十日,具体扣押几天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自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开始扣留肇事嫌疑车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鉴定时间最长三十日,最长不得超六十日。因此,暂扣车辆的期间,最长不得超六十八日。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警不能无限期扣押事故车辆。一般来说,最长35天。 机动车方可以要求交警发还事故车辆;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负责人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长65天发还事故车辆。当然,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
交通事故交警扣车期限依法一般不超过三十三天,最长为六十三天。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对于交通事故的涉案车辆,应当在扣押后的三天内委托给相关机构进行检验或鉴定,并确定完成期限。确定的期限应不超过三十天。若有超过三十天的,可依法延
一般交警扣车的时限是这样规定的,如果需要验车:20-30天;不需验车:10-15天。超过20个工作日需报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60日。一般在交警责任认定后,都会告知处理结果的。
交通事故暂扣车辆的期限一般是自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开始扣留肇事嫌疑车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交通事故交警扣车期限为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够加以执行和完成。查封期限届满,如果没有
交通事故车辆保全期限是二年。诉前保全的,原告应当在30天内起诉,原告没有起诉的,保全解除。诉中保全的,保全的期限为二年,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车辆保全期限: 1、若是诉前保全的话,原告应当在30天内起诉,否则,保全解除; 2、若是诉讼中保全的话,保全的期限为一年; 3、若一年内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对方可以继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