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1.行为人主观有过错。主观有过错是指行为人对于他人名誉权受侵害的事实主观上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2.行为人行为违法。 3.存在损害后果。如公民因加害人行为导致社会和他人对其品德评价降低;法人因加害人行为导致
1、主体不同。侵害名誉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诽谤罪的犯罪主体和被害人,只能是自然人。 2、主观方面的区别。侵害名誉权的主观过错,故意、过失均可构成。诽谤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行为方式不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 5.因正当
满足以下要件才会构成侵犯名誉权: (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包括诽谤、诋毁等; (2)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 (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侵权赔偿责任有以下免责事由: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 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 6、因紧急避险造
新增侵权责任免责事由有: 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5、因正当防
侵权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如下: 1、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2、正当防卫行为; 3、紧急避险行为; 4、受害人同意的行为; 5、不可抗力; 6、受害人的过错; 7、第三人的过错,即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对造成原告的损害具有过错。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具体包括: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共同危险行为中证明具体侵权人的、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其他免责事由。
(一)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
《侵权责任法》已失效,《民法典》的民事权益包括了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可要求对方公开对其进行赔礼道歉,澄清事实真相。如果事情是较大的话可以像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合理的精神损失费。通常情况下很难主张赔偿,一般是赔礼道歉并澄清真相,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