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不返还定金是否属于合同诈骗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收取订金的时候隐瞒或者伪造了事实,并且目的即为非法占有订金,那么构成诈骗。如果属于正常的缔约失败,认为责任在对方而不返还订金,则属于普通的民事违约纠纷。
票据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1款),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据事实,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票据诈骗罪在主
小额贷款不还一般不属于诈骗,而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民事纠纷。但如果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不归还的,则会构成贷款诈骗罪。
一般不属于。只有存在以下任一情形时才涉嫌信用卡诈骗: 1、伪造信用卡; 2、使用作废信用卡; 3、冒用别人信用卡; 4、恶意透支信用卡。《刑法》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的财物,借钱不还的,是诈骗。如果行为人没有前述情形,只是到期无力偿还的,或者不想偿还的,属于违法行为,一般不构成诈骗。
属于。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不仅包括国际通行意义上的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也包括不具有透支功能的借记卡。不论是何种形式的
如果收取订金的时候隐瞒或者伪造了事实,并且目的即为非法占有订金,那么构成诈骗。如果属于正常的缔约失败,认为责任在对方而不返还订金,则属于普通的民事违约纠纷。
虚构事实借钱不还,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集资诈骗代理人若对犯罪知情的会被判刑。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但集资诈骗代理人若对犯罪不知情,则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