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9
1、被告人,经被告人同意,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也可以被告人的名义提起上诉。 2、刑事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如果自诉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则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自诉人的名义提起上诉。 3、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
当事人若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的主体包括有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等。
1.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和近亲属;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4.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
对刑事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的主体有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等。
1、上诉请求应当围绕一审判决主文,事实认定、适用法律以及程序正义四个方面进行,而上诉请求多为维持原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者改判,其余的都不属于。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被害人及其法定
可以提起刑事申诉的有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以下人员不服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有权提出申诉: 1、服刑人员本人; 2、服刑人员的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3、服刑人员的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4
提出刑事抗诉的条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有权提起上诉的人员可分为三种: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刑诉法上诉人可以是: 1、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和近亲属;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4、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
1、如果是公诉案件的,有权提起上诉的是被告人。 2、如果是自诉案件的,则有权上诉的是自诉人和被告人。另外,被告人或自诉人的法定代理人、及经被告人同意的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也可以以被告人的名义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