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途径有以下内容: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 4、根据仲裁协议约定申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以下权益受法律保护: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关有两类:即行政执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要职责是: (1)通过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制止违法经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赔偿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
我国的公益诉讼暂分为两种,即环境公益诉讼与消费公益诉讼。而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则以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为标志。该法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
主体是: 1、消费者,是指为了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2、经营者,是指为满足消费者的生活需求而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人、组织或法人; 3、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时才是可以的。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国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了专门的保护法。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对象包括: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消费者使用商品时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消费者接受服务进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国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的途径有: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 4、根据仲裁协议约定申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对象为下述三类, 1、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 2、消费者使用商品时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 3、消费者接受服务进与经营者形成的关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适用的内容: 1.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2.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