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4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不签字,但是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 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具体需要以下几项材料: 1、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车辆驾驶者的驾照及行驶证、车辆原始保险单; 3、肇事车辆的损坏检查报告; 4、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和目击证人的笔录; 5、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证词。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收到三天之内不申请复核的,则视为认可并且是立即生效的。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之后,如若是不服事故责任认定的,那么,在收到认定书的三天之内,是可以申请复核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开具,会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性质一般应当认为是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做出的证据性材料,具有证据的性质,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并不具有鉴定结论的性质,也不具有行政行为的性质。
若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的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认定机关在法定期限之内提交复核申请。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
交通责任认定书会在十天内制定出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现场,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这种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交警部门可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存在逃逸的,则会有逃逸,一般交通事故认定书包含的内容有: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
交警依法作出的事故认定书是法律文书的一种,依法需要送达事故当事人,但是当事人是否签收,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但是会影响到事故认定书的生效时间。 另外,事故当事人如果认为事故责任认定不合法合理,需要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