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关于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可以在具体分割时具体处理,但是在财产性质的认定上,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归根结底,夫妻分居只是感情的问题,夫妻的法律关系没有任何变更,法律不应该也没有理由以分居为界点来变更财产归属。
夫妻双方在分居的过程中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离婚,那么分居期间就仍然是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没有约定财产的归属,夫妻各方及双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所有。
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分割的方式如下: 1、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3、实践中,一方没有过错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是均等分割。
夫妻男方死亡,男方的财产分配,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若没有前述文件,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夫妻一方出轨,共同财产应当协商分割。并不是出轨方就一定会净身出户,或者是少分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分居并不表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存在了,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按照法律规定,分居期间双方的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所以,原则上,在分居期间双方所获得取得的收入和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实践中,如果没有考虑到夫妻财产关系在分居期间的特殊性,这对分居期间夫妻的个人财产保护也非常不利,所以,一般情况下,
夫妻分居期间,仍处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夫妻对财产没有特殊约定,那么法律所规定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可以在具体分割时具体处理,但是在财产性质的认定上,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归根结底,夫妻分居只是感情的问题,夫妻的法律关系没有任何变更,法律不应该也没有理由以分居为界点来变更财产归属。
夫妻在分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也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的,因此要是离婚的话,那么对分居期间的财产也是要进行分割的,通常情况下是在夫妻之间均等的分割。
夫妻有一方死亡,若是没有留下遗嘱的,财产归死亡方的配偶、子女、父母所有。并不是完全归另一方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中,只有一般是死者的遗产。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律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