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分居期间所得财产一般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离婚,那么分居期间就仍然是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没有约定财产的归属,夫妻各方及双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分居期间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按照法律规定,分居期间并不代表夫妻双方已经正式离婚,还是属于婚姻存续状态,所以在这个期间双方所获得取得的收入和财产,原则上都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分居是把双刃剑,此时的夫妻财产关系复杂又特殊。 我国法律实务中,法院一般是把分居期间财产作为
按照法律规定,分居期间双方的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所以,原则上,在分居期间双方所获得取得的收入和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在实践中,如果没有考虑到夫妻财产关系在分居期间的特殊性,这对分居期间夫妻的个人财产保护也非常不利; 所以,一般情况
分居并不表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存在了,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分居期间所得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若双方约定为个人财产,或该财产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的,不得认定为共同财产。
分居期间所得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若双方约定为个人财产,或该财产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的,不得认定为共同财产。
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夫妻共有的。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工资、住房公积金、租房补贴等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方式:如果夫妻没有财产约定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离婚,分居期间双方的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在分居期间双方所获得取得的收入和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双方离婚后分居所得到
在我国夫妻双方分居期间所得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若双方约定为个人财产,或该财产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的,不得认定为共同财产。
分居期间所得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重婚期间,合法的婚姻关系中的离婚财产仍然是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归夫妻共有。并且,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重婚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其财产纠纷不能依靠法律进行分割。根据2021年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