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起诉离婚一方不出面按如下处理: 1、如果原告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 2、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如果被告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在这种情况下,想离婚的一方就需要向法院起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
男方服刑,女方起诉离婚的,可以书写起诉状,并带上身份证明、相关证据等材料,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调解一方不到则无法适用调解程序。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或下落不明经公告未到庭的,则无法适用调解程序。无法适用这一程序的,则可以直接开庭审理,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可以判决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
起诉离婚应去被告住所地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前往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
双方可以异地起诉离婚。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的,起诉一方需到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具体手续如下: 1、准备好离婚的证据,离婚起诉书,身份证明等材料; 2、到法院立案庭提交材料; 3、等待受理结果。《民事诉讼法
不一定在户口所在地。民事诉讼原则上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住所地并不是经常居住地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指至起诉时,连续居住满一年。起诉离婚是有关身份关系的民事诉讼,故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例外由经常居住地管辖,对不在
起诉离婚不一定能在婚姻登记地起诉。 婚姻登记地并非离婚诉讼管辖地,离婚应当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经常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法院受理后,对下落不明人会用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如果对方失踪满两年的,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再提起
起诉离婚,原告找不到对方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实无法挽回的,可以准予离婚;甚至原告还可以基于对方下落不明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已经失踪或者死亡,只要法院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就能以此为由判决离婚。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