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至时,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债务的,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2、债务人承担违约责。 3、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 4、在双务合同中,债务人表示拒绝履行后,不得以同时履行抗辩权作为抗辩。当债权人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因不可抗力拒绝履行合同就是因为上述客观因素而拒绝履行合同。
不履行合同可以解除合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
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实践中若符合一定条件当事人也可以拒绝履行合同。 当合同符合以下条件时,当事人可以拒绝履行: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
房价涨后卖方拒绝履行合同,买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
拒绝履行协议合同应付的责任是: 1、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2、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3、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 4、在双务合同中,债务人表示拒绝履行后,不得以同时履行抗辩权作为抗辩。
对拒绝履行的认定,拒不履行是指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义务采取种种手段拒绝履行。拒不履行可以采取积极的作为; 如殴打执行人员,转移、隐藏可供执行财产等方法;也可以采取消极的作为,如对人民法院执行通知置之不理或者躲藏、逃避等方法。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7、债务的标的不适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不能免除责任。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拒绝履行合同:对方用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履行合同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的;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要求履行的;情势变更等情形。
拒绝履行合同需要承担的责任有: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报酬; 2、延迟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 拒绝履行合同的,应当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7、债务的标的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