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劳动关系又称劳使关系、劳资关系,是指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它既包括劳动法律关系,又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放弃酬。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
有劳务合同的,并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如果合同成立有效的,可以认定当事人之间有劳务关系。但要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需要有书面的劳动合同或者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一般不具有劳动关系的确认权。能够确认劳动关系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但劳动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时,有权查看当事人提交的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是否符合要求。
劳动关系同工同酬的条件: 1、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 2、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 3、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不等于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仍然在用人单位任职的,双方应当续签或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他。
劳动合同到期不完全等于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患职业病诊断期间或者因工负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老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劳动合同到期不得终止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法律禁止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在同一时间内,劳动者只能向一个用人单位主张我国劳动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同时为其他用人单位从事一定的工作,只能认定为劳务关系,而不能向其主张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益。如果出现这样情形,用人单
当事人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可通过以下材料来确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