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行政许可的设定不是机关可以决定的,而是法律法规设定行政许可后,由行政机关具体实施。能够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法律没有设定许可时,行政法规也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设定权,是指哪一级国家机关有权设定行政许可、以何种形式设定行政许可、设定行政许可有哪些限制以及设定行政许可需要遵循哪些规则。行政许可法对此从四个方面作了规定:第一,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就是有权设定行政许可的国家机关。第二,行政许可
不可以,规章只能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
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的法律规定: 1、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实施; 3、行政机关可依法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但委托机关应将受委托行政机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政府规章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有: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无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
政府规章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有: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无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罚款限额由国务院规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权的市的规章同上,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
不属于。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的决定,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调整本部门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关系的、并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的主要形式是命令、指示、规定
主要有: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