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7
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工伤费用主要如下: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贴;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 4、安装配置残疾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伤残辅助器具安装配置所需费用; 4、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5、一次性伤残补贴和一至四级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职工存在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如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者辞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符合规定标准的工伤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一般都会进行支付。如果员工没有参保的,那由单位支付医疗费用。由于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身患职业病正在治疗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需要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有
工伤住院费用由所在单位垫付,所在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垫付。 但对于已经符合出院条件,不出院的可以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发生工伤未做工伤鉴定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等费用应由谁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
工伤住院费用由所在单位垫付,所在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垫付。但对于已经符合出院条件,不出院的可以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的赔付如下: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