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不同性质公司的办理股权转让的程序不同。民营企业一般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外资企业一般先到商务局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才能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国有企业需要经国资委或者国资委下属单位审批,审批完成后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
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他。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回购股份: 1、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债券,用募得的款项回购股东的股份; 2、将公司可流通的现金或者公积金用于回购股东的股份。 公司回购股份后应当在一定时间内转让或者注销。
股权质押是可以优先受偿的。 股权质押,是指将股权作为债权的担保,股权质权人在其债权清偿期届满没有受偿时,因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质权人有权转让其所占有的股票、股份,通过股票、股权的转让变现,并从转让价款中优先受偿。 这种优先受偿权主要体现在以
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并不是绝对的,原则上不可以收购,但在下述情况下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是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消除股份时可以收购。 二是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时可以收购。 三是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可以收购。 四
公司股权转让会受到的限制主要有: 1、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2、有限公司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3、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4、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
1、公司章程除部分强制规定外,都是股东自行进行约定(约定自由),限制股权转让部分可以自行进行约定。 2、你可以约定股东转让股权不得转让给股东继承人、转让股权须经全体股东占比多少同意等等内容。 3、再比如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进行股权转让的,需向
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但是不可以禁止股权转让。公司章程是股东自治意思的体现,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都有约束力。公司章程可以从维持公司资本稳定性的角度出发,对股权转让附加条件,这是法律所允许的。但是公司不可以禁止股东转让股
法律对股份公司中股权转让也受到一些限制,主要有以下情形: 1、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规则不同。对于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
股东转让股份有以下限制: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
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权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股东才能够请求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的。比如说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五年连续盈利等这些特殊情况。
有限公司可以回购股份的。有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股东可以请求回购股份。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请求回购: (一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条件包括: 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二,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是: 1、要在依法设立的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