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9
破产清算程序中财产的清偿顺序:首先需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需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是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欠税;最后清偿普通的破产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司破产清算时,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贴、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2、破产人除前项规定外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
1.破产费用 2.共益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
公司破产资产清算的顺序: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经济补偿金; 3、除上述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一、破产清算程序的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和规则如下: 1、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经济补偿金; 3、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破产的清算顺序是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以及破产债权。破产债权若是不能全部清偿的,应当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首先应当申请破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之后通知公告债权人,债权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
有限责任公司能进行破产清算。流程: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