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3
强制执行股权的程序有: 1、向股份企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情况和股份企业的有关情况; 2、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 3、通知股份企业对被执行股东的股权限期先作为内部转让处理,如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指定受让人等,必要时,执行
强制执行抚养费的程序: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十日内发出执行通知,由执行人员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如果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有以下几个,分别是: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2、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受理,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进行强制执行的,会对被执行人财
行政强制执行权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所拥有的可以强制执行的权利。具体的方式包括: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
行政强制执行权,指的是强制拒不履行的行政相对人执行的一种权力。如果法律规定某一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的权力的,则该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等方式来执行;如果没有执行权的,则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其特点表现为: 一是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 二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作用,强行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
《行政强制法》的定义,行政强制执行是指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符合本法五十五条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除本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裁定。
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 1、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 2、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行政强制拆除程序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强制搬迁。
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是先向负责人报告并获得批准;然后出示相关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其所享有的合法权利;再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由其签字;最后正式实施强制措施。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先提前向负责人报批;然后由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再依法告知当事人有关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内容,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最后依法制作现场笔录,并正式予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