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
行政处罚不留案底,一般不影响政审,也就是说没有什么影响。 拘留有三种: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刑事拘留不是处罚,它是办理刑事案件时,暂时限制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以利于案件办理和防止嫌犯继续危害社会,这个期限1~37天不等,到期
构成行政拘留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2、且不属于以下几类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2)七十周岁以上的; (3)怀孕
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有: 1.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2.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3.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4.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
行政拘留不去的后果:会面临财产上的损失,也就是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拘留的天数不会因此而改变,也就是说拘留的天数是不会变的,只会因为执意不去的行为,而可能会加重;并且相关部门会采取强制措施。
不予行政拘留的情况有违法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以及过了处罚的追诉时效的等情况。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主要是: 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诉讼行为,不具有惩罚性
以下这些人可以免除行政拘留: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人。
以下这些人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人。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二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三是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四是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
暂缓行政拘留执行的条件有: 1、被拘留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拘留人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得暂停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暂停执行决定前,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不受理行政复议决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行政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