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
指定监护人,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有权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组织和机关有未成年人
监护人的指定方式: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可以撤销父母的监护资格,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而被撤销监护权的父母双方仍应当继续履行负担抚养费的义务。
法定监护人与指定监护人的区别是:法定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指定监护人是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
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指定监护实际上是法定监护的延伸,仍属法定监护范畴。指定监护只是在法定监护人有争议时才产生。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
法定监护人与指定监护人的区别在于以下方面:1、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2、设定指监护人是为防止一些未成年人,没有父母
有监护权的一定是监护人。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
遗嘱指定监护人的概念:被监护人的父母以遗嘱方式选定监护人。法律规定只有被监护人的父母才能立遗嘱指定监护;立遗嘱人须享有亲权;遗嘱的内容和订立程序皆须合法。
指定监护人,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的指定履行监护职责的人。 有权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组织和机关有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 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以
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的方式: 1、未成年人按下列顺序指定: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2、成年人按照下列顺序指定: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居委会能指定监护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1、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2、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经审理,认为指定并无不当的,裁定驳回异议;指定不当的,判决撤销指定,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