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法院确立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且子女一般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一般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外祖父母不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而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
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范围: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具体的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第二顺序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能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设兄弟姐妹子女的代位继承权,将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中的兄弟姐妹的子女规定为代位继承人,扩大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等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代位继承。
继承顺序中第一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
遗产继承顺位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无人继承处理顺序有: 1、应当酌情分配给那些没有继承权但依靠被继承人支持、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承人支持较多的人; 2、清除被继承人的债务; 3、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一般来说,应该归国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遗产归集体所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分配遗产,一般是均等分配,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 对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不
不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配偶。离婚诉讼中一方死亡的,另一方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下列两种情形,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继承: (a)被宣告死亡人并未于判决宣告时自然死亡的,死亡宣告判决作出后其自然死亡的,因死亡宣告而解除婚姻关系的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得以配偶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