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签订书面形式的和解协议,可以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如果需要对和解协议进行更改,可以协商一致变更执行和解协议,并向人民法院提交变更后的协议。
可以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和解,指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结束执行程序的活动。和解的内容,可以是一方自愿放弃一部分或全部权利,也可以是一方满足另一方的要求,还可以是双方都作一些让步。
民事执行的规定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三编执行程序,第224-258条均是民事执行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
刑事和解的法条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
我国目前没有关于民事案件合并执行的规定,但是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在法院判决前,不问诉讼进行到何阶段,诉讼和解都应被允许。上诉审中同样可以达成和解,和解协议生效后,原审判决自然失效。 (2)诉讼和解的订立人是诉讼双方的当事人,第三人也可参与。 (3)诉讼和解可就诉讼标的的全部或部分甚至与本案无关的争
法院民事执行申请的期限规定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应当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生效的民事调解书与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有同等的效力,当事人必须要执行调解结果,如果当事人对于民事调解书的内容不予执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与判决相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在执行过程中,对执行财产应当拍卖的,有些应该参照市场价,真凶、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场价的百分之80。 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拍卖价,但是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2
对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是: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