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电影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影视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著作权,其作者有权单独使用其作品。
导演享有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但不享有完整的著作权。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1、文字作品,如文章、论著、译著、小说、诗歌等; 2、口述作品,如讲演、报告、说唱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4、美术、摄影作品; 5、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
著作权有地域性的。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均法享有相应的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同样具有著作权。
作品满足哪些条件才享有著作权?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创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反
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享有著作权。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负责办理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按照民法的共同共有关系来处理。因此,如果合作人想要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就应当获得对方当事人,也就是共同共有人的同意。但是,对于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就不需要适用上述的要求。能够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主要是指,作者各自
著作权的作用:在作品登记后,能够方便快捷地举证,防止别人侵权仿冒。通过版权登记,制止别人私自使用或抢先注册自己的未注册商标,以及非知名商品的装潢;保护自己已失效的外观设计专利,制止别人用不正当手段使用自己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制止别人抄袭、
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版权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是法人组织的,需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办理作品自愿进行版权登记的手续申请书; 3、版权登记作品说明:主要是简述作品的内容与创作的过程; 4、版权登记作品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