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通常称为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有行政鉴定
当事人不能直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只能由相关组织或者是行政司法机关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是不能申请鉴定的。
医疗纠纷诉讼不是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当事人对赔偿项目和数额能达成一致的,可以不经鉴定;但如果对此有争议的,就可以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符合重新鉴定的条件,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医学会对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为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或者鉴定程序不符合规定,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当重新组织鉴定。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医疗事故可以只做伤残鉴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结论是确定医疗纠纷赔偿的核心依据,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是处理医疗纠纷最重要的环节,绝大部分医疗案件,如果确定为医疗事故或在医疗行为中医疗机构有过错,患者就能够获得赔偿,反之患者就很难获得赔偿。
医疗事故可以起诉。一般要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那么可以以鉴定结论为依据向法院起诉,并要求医院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如果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是医院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则可以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医院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