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对省级工伤鉴定不满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医疗事故的鉴定要求: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的办理流程有: 1、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2、当事人应当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3、按规定预付鉴定费。
司法鉴定结果与再次鉴定结果不一样的原因由于检材的不同、鉴定方法的不同以及鉴定专家认识上的差异重新鉴定结果往往会与第一次鉴定意见有所差别,至于哪一个鉴定意见更准确,要通过质证机制进行认定。法律规定司法鉴定委托人对检材的真实性负责,建议由当事人
医院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定的可以委托医学会直接判定伤残等级,而医院承担全部责任。法律规定医疗机构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判定医疗事故等级
对笔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要有合法合理的证明材料证明笔记鉴定有失事实或司法笔记鉴定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若法院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问题,应准许重新鉴定。
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患者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可以申请做医疗鉴定,但对第一次医疗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请求,请求再次鉴定。但是提交再次鉴定申请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应条件。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在进行劳动伤残鉴定后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准备好工伤医疗等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工伤伤残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如果单位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提出合理理由、证据申请重新鉴定。当事人发现司法鉴定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并可能导致鉴定有失事实的,可以向上级司法部门投诉。经核实后可撤销该鉴定结论书。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
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