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侦查期间能够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第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
取保候审不可以出国。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我国法律规定,被取保候
取保候审期间能外出,但前提是必须经过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的批准。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工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
可以,前提是必须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的批准。如果私自外出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期间不算刑期。按照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折抵相应刑期。但是注意羁押二字,羁押是指关押在拘留场所,并不包括指取保候审,所以取保候审并不能折抵,不算在刑期里面。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可以,只要信用没有问题就可以。按照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的。
羁押期间能取保候审,但是应当有以下情形之一: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
可以,前提是必须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的批准。如果私自外出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羁押期间能取保候审,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
取保候审期间是不可以当兵的,如果取保候审已过期限,没有被判刑罚,说明最少是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是不影响当兵的。应征公民正在被依法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不征集。取保候审一种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