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退休人员返聘是不能成立劳动关系的,如果之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了。因此,用人单位不需要给予这些特殊的劳动者,与劳动关系相对应的法律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主动给予这些劳动者相关的待遇,并以书面合同形式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就必须履
三年劳动合同解聘需要赔偿。用人单位除依法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外,其他情况下: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经济补偿的情形有: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
有劳动合同员工被迫离职可以要求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退休人员不具有法定的劳动者资格,返聘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因此不能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属于劳务关系,应当订立雇佣合同,就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进行约定,也就是签订劳务协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
用人单位不应与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退休职工不具有法定的劳动者资格,无法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以签订返聘协议,协议应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用人单位聘用已超过劳动年龄及已退休的人员在解除聘用关系时,不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聘用单位与被聘用退休人员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约定了解除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符合该支付情形,应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予以
退休人员返聘签订劳务合同有效。退休人员已经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资格,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也不再是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返聘退休人员的,不需要与其订立劳动合同,而需签订劳务合同。
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当劳动者碰到以下几种情况时,即便是自己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也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拖欠或克扣工资;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等等。
退休返聘人员如果每月开始领取退休金,一般不可以签劳动合同,但是可以与单位建立劳务关系,签订劳务合同,约定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事项。
退休返聘属于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退休人员是指已经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和终止劳动义务,已经开始享受养老金和退休金的原劳动关系人员。返聘时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订立雇佣合同,就是劳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