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是指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服兵役,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地可从以下几方面理解:1、这种行为必须发生在战时,若在平时则不构成本罪。2、必须具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军事征用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拒绝征用,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是指,在战争期间,公民在国家、政府和武装力量征用其所属的房屋、车辆和场地等作战所需的物资时,能够为其提供却拒绝为其提供帮助,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对这种罪名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触犯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的犯罪分子,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军事征用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拒绝征用,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区分本罪与战时掠夺居民财物罪的界限。前者是因军事需要而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是通有紧急情况的武装部队的指挥人员依法作出的有偿使用公民、单位的财物,与后者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而由军人擅自进行的抢劫、掠夺战区无事居民财物的行为有
一般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既遂是需要判处徒刑的。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的规定: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中明确规定,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外,战时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财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针对战时拒绝军事订货的行为,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的主体要件有所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是指在战争期间公民在国家、政府和武装力量征用其所属的房屋、车辆和场地等作战所需的物资时,能够为其提供却拒绝为其提供帮助并且情节严重的行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军事征用三次以上的; (二)采取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拒绝军事征用的; (三)联络、煽动他人共同拒绝军事征用的; (四)拒绝重要军事征用,影响重要军事任务完成的; (
一般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既遂是需要判处徒刑的。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的规定: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行为符合犯罪既遂特征的既遂犯,我国刑法要求根据其所犯的罪,在考虑刑法总则一般量刑原则的指导和约束的基础上,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犯战时拒绝军事训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战时拒绝军事训练罪具体的要件是: 1、主体要件:主体为预备役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