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9
构成暴力取证罪的要件有: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要件: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采取暴力的方式逼取证人证言。构成该罪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则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暴力取证罪一般是指司法工作人员采取暴力的方式逼取证人证言。构成该罪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则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暴力取证罪,只在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了刑讯逼供罪。刑讯逼供罪,指的是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从而来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此罪的行为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客观行为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了刑讯
暴力取证罪的定罪标准是: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的目的。
构成暴力取证罪的条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与刑讯逼供罪相同。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
家庭暴力的特征是:当事人是家庭成员;暴力行为包括精神上的暴力和行为上的暴力等。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
暴力取证罪的转化犯:暴力取证罪的转化犯是一种犯罪形态,指的是在暴力取证的实施过程中或者暴力取证的持续过程中,由于出现了受害人重伤或死亡等情形,而使违法行为转化为犯罪或者是轻罪行为转化为重罪,并以转化后的犯罪或重罪进行定罪处罚的犯罪形态。
定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
暴力取证罪的构成特征有:该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的目的;侵害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则是司法工作人员实施了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家庭软暴力的特点 1、家庭软暴力最大的特点在于其非身体性和长期性; 2、家庭软暴力不仅体现在婚姻生活中,也体现在家庭生活中; 3、受害者在心理、情感、精神甚至社会生活中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4、婚姻和家庭成员的任何一方都可能是受害者; 5、
暴力取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