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针对预售制度的规定,商品房的预售条件为:1、申请商品房预售的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以及房地产开发的资质证书;2、已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书;3、获得了建设工程的规划许
房屋销售备案登记是政府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提高工作的效率,确保工作的质量的一项工作。这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申请、审查、复查、交付、质量监督,后归档。这项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提高人们的工作效率,确保房屋的工作质量
商品房预售条件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明确知道所承租房屋的具体地址,面积等信息,带家具的要写清楚房屋中都附带什么家具等。在合同中需要写清楚租赁期,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话,就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如果需要装修的话,双方需要约定装修
预告登记是物权法中的规定,是为了将来购房者可以顺利获得不动产物权而采取的手段,预告登记可以有效地防止一屋两卖。预告登记是自愿办理的,可以办也可以不办。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一种行政手段,是国家硬性规定的,开发商必须要在预售合同签订30天内向房管部
预售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或过期后,需要进行核验方可继续使用,每次核验期限为一年。若项目没有销售完毕,则需要等到申请新的预售许可证才可以再次销售,否则不具有销售资格。
房屋预售许可证遗失的,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补办。补办流程如下: 1、在省级媒体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2、公告期届满,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补办; 3、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等材料; 4、审核后,予以补办。
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的规定是:当事人签订房屋预售协议时,为保障物权的实现,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抵押登记后,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他人处分该不动产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租赁合同中应写明双方当事人名称、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房屋用途、租赁期限、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住房修缮责任、住房状况变更约定、双方权利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对预售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则有三: (1)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应属于行政管理部门的一种合同管理措施,不是确认合同效力的必要条件,只要预售房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权,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