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合同签订人与开票人不一致一般并不影响合同效力,开票如果是合同约定的应当由合同当事人亲自履行的义务的,此时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同意,才能够由第三人来履行。如果不是合同规定的义务,可以由他人进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
招标人与签订合同人不一致时,如果签订合同人有招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签订合同人与招标人应当一致,招标人委托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必须进行授权委托,与受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1、必须要有招标人授权书,授权另一单位全权处理签订合同事宜。如果签订合同的一方取得了招标人的授权委托,就不用付法律责任。 2、签订合同与招标人应当一致,如果招标人委托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必须进行授权委托,接受授权的单位方可参与合同签订,这样签
1、必须要有招标人授权书,授权另一单位全权处理签订合同事宜。如果签订合同的一方取得了招标人的授权委托,就不用付法律责任。 2、签订合同与招标人应当一致,如果招标人委托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必须进行授权委托,接受授权的单位方可参与合同签订,这样签
招标人与签订合同人不一致,如果签订合同人有招标人的授权委托书,签订合同效力不受影响。根据法律规定,签订合同人与招标人应当一致,如招标人委托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就必须进行授权委托,与受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人与收款人不一致并不违法,但在合同签订人与收款人不一致时,付款人应及时向合同相对人明确收款人的具体情况。为避免纠纷,最好让对方出具一份收款说明,注明收款人收款即为合同相对人收款并加盖公章。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
施工合同与招投标不一致的,属于阴阳合同,按照招投标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来确定各自权利义务。当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就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处理,才能在招标的时候更加容易顺利的进行,这是属于一种阴阳合同,需要确定各自权利义务。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合同签订人和实际履行人不一致的话,那么一般是按照实际履行人来确定的。具体而言,这可能涉及到诉讼纠纷的解决,一般来说当发生纠纷时,可将签订主体和实际履行主体列为共同被告,但须有证据证明实际履行主体与本案有关系。因此实际
不可以的,金额必须一致的,否则是虚开发票。合同金额高出发票金额,就是偷税漏税;合同金额低于发票金额,就是虚开发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
1、合同签订金额与付款金额不一致,是合同一方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签订金额付款,如果是付款金额少于签订金额,一般会构成违约。如果是付款金额多于签订金额,多出的部分属于另一方的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2、合同签订金额与付款金额不一致,是合同双
合同签订人与开票人不一致的,如果收款单位不是合同中的当事人一方,收款单位的收款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合同的另一方有权主张不当得利返还。如果是合同中享有收款权利的一方将自己的权利转让给了这个收款单位,未经通知的,对合同另一方不发生效力。
订制品与合同不符的,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招标人与签订合同人不一致,如果签订合同人有招标人的授权委托书,签订合同效力不受影响,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签订合同人与招标人应当一致,如招标人委托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就必须进行授权委托,中标人与受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受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