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下列情形不会构成医疗事故: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存在过错,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良后果; 2、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除外情形。
(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的。 (3)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4)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医疗事故的除外情形如下:(一)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抢救垂危患者生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医疗活动中因患者病情异常或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事故的;(三)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如下:(1)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紧急医疗措施以挽救危险患者的生命造成不良后果(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的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的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事故(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
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属于医疗事故:(1)在紧急情况下为救治危险患者的生命采取紧急医学措施带来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的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的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事故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
四级医疗事故的情形包括: 1、产后胎盘残留引起大出血,没有别的并发症; 2、一边的眼睑有显而易见的缺损或外翻; 3、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要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 4、口周和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 5、非解剖变异等等因素,拔掉上颌后牙时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要件主要有两个: 一、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健康检查过程中,在履行职责的范围内,对于应当可以防止出现的危害结果,由于其严重疏于职守,因而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
在处理医疗事故时,应收集的证据包括: 1、患者的病历,患者病历还包括了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最原始的证据材料。如果因为抢救急危患者,没有及时书写病历的,相关人员要在抢救结束后,六小时内补记,并加以注明。 2、处方和药品,一般各医院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