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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更新时间: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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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施行时间是2020年9月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生态环境领域的违法行为和实际情况,制订了本政策,来对有关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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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环境污染刑事立案标准
    江苏省环境污染刑事立案标准

    江苏省环境污染刑事立案标准如下: 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其它土地2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50立方米以上

    2020.07.26 190
  • 河北省省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河北省省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我国的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 (一)多次扰乱单位秩序的; (二)扰乱单位秩序过程中故意损毁办公用具、设施,或者损毁重要文件、档案等材料,无法弥补的; (三)无理推拉、纠缠、辱骂、围攻他人,造成一定

    2020.02.10 736
  • 提起环境行政诉讼期限如何确定
    提起环境行政诉讼期限如何确定

    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个月。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的具体形式有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试生产、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责令限期建设配套设施、责令重新安装使用、责令限期拆除、责令改正的起诉期限确定为3个月。

    2020.11.26 217
专业问答
  • 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

    《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 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解除或者

    2022-08-16 15,340
  • 江苏省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

    2022-07-10 15,340
  • 环境行政处罚罚款环境行政处罚是罚款

    不是的,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停产整顿; (四)责令停产、停业、关闭; (五)暂扣、吊销许可

    2022-11-14 15,340
  • 江苏省环境违法立案标准

    江苏省环境污染刑事立案标准如下: 1、造成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基本农田.保护林地.特殊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地10亩以上、其他土地20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永久破坏的; 三、造成森

    2021-11-02 15,340
法律短视频
  • 行政裁量基准 01:05
    行政裁量基准

    行政裁量基准是指行政机关,依职权对法定裁量权具体化的控制规则。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充分考虑行为的原因、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为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使其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明确,享有裁量权的行政

    2,574 2022.04.17
  • 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谁 01:03
    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

    1,951 2022.04.17
  • 江苏省产假多少天 01:08
    江苏省产假多少天

    江苏省的产假为128天,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若是属于难产情形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43天的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8,344 202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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