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2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破产保护和破产清算的区别是设立目的不同、价值功能不同、具体措施不同以及债权人获得的实际利益不同。破产保护在于挽救企业,破产清算在于使企业消灭。破产保护积极预防债务人破产,体现使破产企业财产增值的功能,破产清算体现的是对破产财产进行重新分配的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要先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基层法院通常管县、县级市,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破产案件。中级法院管国家计划
企业法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偿。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可能丧失清偿能力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组。具体办法是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
企业申请破产前应当通知公告债权人,进行债权人的登记。申请后,法院不一定宣告破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需要对企业的财产情况进行实质审查,认为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
股东之一无权申请破产清算。因为可以申请破产的只有清算义务人、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破产清算的流程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破产企业。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
清算组能提出破产申请。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股东不能申请破产清算,但符合下列条件的,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步骤: 1、成立清算组。 2、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3、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4、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5、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7、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