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2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或者破产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或者破产清算。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债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有两种路径,一种是企业申请破产,另一种是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根据《企
债权人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交申请书和有关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
个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破产保护。破产案件应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具体情况是: 1、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
个人申请破产保护的,可以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管辖权的相关规定包括: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等。
企业法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偿。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组。债务人有前款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
不同的破产程序有着不同的破产保护。 首先,我国的企业破产程序包括企业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及破产和解,针对不同的破产程序的启动,有着不同的适用条件、申请主体限制以及申请材料要求。 其次,企业要进入破产程序,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企业不能清偿
企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其破产可以由子公司自行向法院申请,也可以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
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等事项。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申请破产,首先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其次,申请破产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否则法院不会受理。最后,申请破产需要向法院缴交受理费,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