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0
遗产的分割应遵守下列原则: 1、均等分配遗产份额的原则; 2、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3、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4、对被继承人履行了主要的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5、对有扶养义务和抚养条件,却不履行扶养义务的
遗产继承公证办理需要的手续有: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公证需要的相关材料; 3、进入到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遗产继承公证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以及身份证明; 2、被继
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时债权可以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财产有: ①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死者配偶一方回的财产以及家庭答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
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如下: 1、对于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由于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至少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年轻、年老或疾病
《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的实现方式有法定继承以及遗嘱继承,但是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遗产继承新规如下: 1.扩大了遗产范围,由列举+兜底变为概括+除外; 2.新增了丧失继承权及宽恕制度; 3.修改了遗嘱效力规则,删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4.新增打印遗嘱与录像遗嘱为法定的遗嘱形式; 5.扩大代为继承人范围,侄
遗产法定继承人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根据法律规定,对房产有继承权的人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赠人;遗嘱继承中的继承人;法定继承中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有法律效力。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是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遗产继承分割遗产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3、物尽其用的原则; 4、份额均等原则; 5、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 6、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7、适当照顾的原则。
以下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收入、房屋、林木、牲畜、家禽、书籍、存款、股权、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权利等个人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