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公司欠外债股东一般是没有连带责任的。公司的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据情况而定,公司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法人之一,法人是法律规定的拟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
不承担。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无论新股东或原股东,都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完全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
公司股东需要不承担债务责任,债务的承担主体仍然是公司。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变更应当进行变更登记。
作为公司的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仅仅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形,如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不承担。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比如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
分公司的债务与总公司债务承担区别: 1、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却可以用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 2、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
公司股东一般不承担公司债务,但特殊情况下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3)滥用公司人格
公司对股东债务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对股东的个人债务是不必承担任何责任的。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有独立的法人财产。股东的个人债务由股东个人承担,公司对此不承担责任,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是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因为法律规定,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股东存在出资瑕疵;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