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
债权人下落不明的债务人无法履行其债务的,可以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
债权人在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讨债: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要回借款,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实施公告送达,在审判的过程中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可以作出缺席审判。
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借款人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 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然后由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向债权人还债。
债权人在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讨债的方法时,如果债务人失踪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宣告借款人为失踪人,然后由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向债权人还债。
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宣告债务人失踪,有保证人的还可以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死亡的,若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由死者的配偶清偿,否则由债务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下落不明人员的认定一般有两方面:其一是表象内容,及指离开住所地,在有经常居住地的情况下是指离开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且离开的状态呈持续性,持续的时间跨度为在对其送达起诉书时到判决作出后(或者判决生效前);其二是实质性内容,是指在住所地、经常居住
借款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债权人对下落不明债务人的追债对策如下: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不到三年的:可以申请延长诉讼时效,并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二)债务人下落不明三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
债务人死亡的,若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由死者的配偶清偿,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要求用其遗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可以要求其继承人偿还债务。债务人下落不明如果满两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由其代管人偿还债务;
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由其财产代管人负责以失踪人的财产来清偿债务;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债权人要求担保人负责,请担保人按约定承担其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