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租赁物的瑕疵责任依法应由承租人来担责,出现下列情形则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来担责: 1、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时,未及时提供必要协助的; 2、明知租赁物有质量瑕疵而不告知承租人等情形。
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我国法律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租赁物损坏责任应该由出租人来承担。但如果因承租人存在过错导致租赁物损坏而需要维修的,租赁物损坏责任应该由承租人来承担,如果出租人已经对租赁房屋进行修缮的,有权向承租人追偿。
租赁物损坏的责任一般由出租人承担。在租赁物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出租人须对该租赁物进行修理和维护,以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该租赁物,包括对租赁物的正常保养。租赁物由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损坏的或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租赁物的,其责任
租赁物损坏责任一般应该由承租人来承担。但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存在过错,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租赁物损坏责任应该由出租人来承担。如果因承租人存在过错导致租赁物损坏而需要维修的,租赁物损坏责任应该由承租人来承担,如果出租人已经对租赁房屋进行修缮的,有权向承租人追偿。
如果是由于承租人保管不善、不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等过错而造成租赁物损坏的,责任应该由承租人来承担;如果承租人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或者损坏是自然损耗,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责任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需承担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物损毁、灭失,如果承租人有过错,那应该有承租人承担,如果承租人没有过错,那一般由出租人承担责任,除非承租人和出租人另有约定。租赁期间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在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费用。但是如果因为承租人错误使用或者人为故意造成损坏,应有承租人负责费用。
在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费用。但是如果因为承租人错误使用或者人为故意造成损坏,应有承租人负责费用。
融资租赁物出现损坏时,责任依法应由下列主体承担: 1、如果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如果承租人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房屋租赁中维修责任的确定是: 1.房东发现是租客的疏忽,租客通常被要求支付费用; 2.如果有不必要的东西在租约之前损坏,而且没有注明,也没有包括在照片清单、租约或者广告里面,房东不一定要维修; 3.假如是租客恶意的损坏或者疏忽,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