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拆迁户可以申请信息公开,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材料,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若已过答复期限被申请人仍未向拆迁户公开协议,那么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超过法定期限不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其行政行为是违法的。有的拆迁方会以协议要经过审批为由,拿走拆迁户签
拆迁评估不合理应当自收到评估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复核结果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或予以公告。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
严重违法的!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
征地拆迁,全国各地规定的补偿标准、依据的拆迁政策是不同的,以国务院或者是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和政策为准。 具体还要结合当地政府制定的拆迁安置政策以及拆迁公告。如果在拆迁过程中存在补偿
折迁不给拆迁合同是不合法的。拆迁户是拆迁协议的签订方,所以必须持有一份拆迁协议,不给拆迁户拆迁协议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建议向有关部门投诉,及时维权。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
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解决。裁决后,被拆迁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
政府拆房子补偿不合理的处理办法如下:对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赔偿不合理的实际原因及矛盾纠纷来处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
对门面拆迁补偿不满意,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权: 1、听证: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发布并征求意见时,被拆迁人可以向有关征收部门申请听证,提出维权的意见; 2、对于评估报告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于复核评估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