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3
不是什么合同都可以适用留置权。留置权仅限于在法律规定的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范围内行使,在法律未作规定的情况下,其他合同不可以适用留置权。
留置权消灭的原因主要包括: 1、因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 2、因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而消灭。留置权产生的前提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合法占有。留置权人的这种占有应当为持续不间断的占有,否则,留置权就会因占有的丧失而消灭
留置权的产生依据: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不是。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证侦查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依照法律规定对被告人、现行犯和重大嫌疑人和特定人的人身自由强制剥夺或者限制的方法。强制措施的特征:1.强制措施是剥夺或者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行为。2.只有司法机关可以行使这项
留置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其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
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具备下列要件租赁留置权成立: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2.债权已届清偿期。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
监察法留置不是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强制措施只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留置是指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
合同可以约定留置权。留置权是债权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享有的权利,具有直接支配留置物和留置物的交换价值的效力。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
留置权人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留置权人的权利为: 1、留置标的物; 2、收取留置物的孳息; 3、请求偿还费用; 4、就留置物优先受偿。 留置权人的义务为: 1、保管留置物。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 2、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
留置权人不能随意处置留置物。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
留置权人对留置物只有占有权。留置期间,留置权人不得擅自使用和利用留置物,也不能将留置物设置抵押、质押,更不能非法出让留置物,未经债务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留置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留置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基本不可以采取留置权。
债权置换一般是合法的,但也是要视情况而定,债权置换一般涉及到两个债权转让,原则上均可以置换。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