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无论通过何种方式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均应当首先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医学鉴定办公室组织进行鉴定。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后,不服鉴定结果的,在收到鉴定书15日内可向上一级医学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其中一方可以从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那天起的15天内,到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者可以让双方当事人一起委托省、自治
无论通过何种方式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均应当首先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医学鉴定办公室组织进行鉴定。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后,不服鉴定结果的,在收到鉴定书15日内可向上一级医学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医疗事故首次鉴定结论后的15天内,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这一次的鉴定是最终的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不服的只能向法院起诉。根据相关规定,对当地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再次向省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两次为限的,对再次鉴定结果不服的,不能再申请鉴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重新鉴定的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
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结果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1、当事人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应当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应当分别送达医疗机构和患者,不服医疗鉴定的一方,可以在收到鉴定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
对再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的,不能再提出鉴定申请。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医疗事故纠纷。医疗事故鉴定,是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两次为限的,医疗事故鉴定由医鉴办作出。医疗事故的申请可以由患者一方,或医疗机构提出,也
对医疗事故再次鉴定不服的,可以向法官提起申请,另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再次做鉴定。但是在申请再次鉴定的时候,需要具备充分的理由,不能只是以鉴定结论对本人不利为由,申请再次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除此之外,再次鉴定理由不充分的,那么鉴定结果被法官接受的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第一次鉴定结论起的15天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点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医疗事故等级,一般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经过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对是否构成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