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可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有: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第一审简单的行政案件,是可以进行简易程序的。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1、故意伤害案(轻伤害);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规定
当发现自诉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的要求时,一般会转化为公诉案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1、如侮辱、诽谤罪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如侵占罪中有虚构事实的行为,涉嫌诈骗罪等不属于自诉的罪名的。
公诉转自诉可以撤诉,自诉案件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公诉转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对于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提起自诉的刑事被害人可以撤诉。
公诉转自诉之后,自诉人想要撤诉的,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的。在人民法院的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是可以申请撤回自诉的,人民法院在经过审查后,认为撤回自诉是自诉人自愿的,没有被强迫或者威吓的,人民法院是会让自诉人撤诉的。因此在公诉案件转自诉
可以公诉,在我国的很多犯罪中,有公诉类案件也有自诉类案件。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监督法院和公安。自诉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
公诉案件如果属于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二审能改变一审结果。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
刑事案件中,自诉的案件可以转公诉。自诉转公诉的案件仅限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轻伤),非法入侵住宅,侵犯通信自由,重婚,遗弃案等。其余情况下,自诉不能转公诉。
刑事案件法院审理期限,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中公诉转自诉的案件可以撤诉。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撤回自诉的,视为案件从未受理过,被告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