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 处理方法: 第一种是伤者通过工伤保险赔偿案由获得救济。 第二种是伤者直接通过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由获得救济。
如果劳动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情形,就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在规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及其他相关资料;社保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
1、用人单位根据规定,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2、社保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的,经办人员当场或15个工作日内出具《
如果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过期,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可在1年内申请;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工伤认定申请过期,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仍然过期的,则可以提起诉讼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用人单位超出申请工伤认定时间限制,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非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原因导致超过认定时效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仍然超过申请时间的,提起民事诉讼救济。
工伤认定期间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携带好相关材料,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正式受理后,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结论,并出具《工伤认定结论书》给当事人。并及时将工伤认定结论送达给用人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工伤认定流程:在规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及其他相关资料;社保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受
工伤的处理和认定如下: 一、处理。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认定。 (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
经认定不是工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