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2
共同债务有一方不接受,也不影响承担清偿的责任。一般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是共同的债务。对于共同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当然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么可以按照双方协商的意见处理。无法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只要认定为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指的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是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负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虽然是婚前所欠的债务,但是在婚后该笔债务用于了家庭的日常生活支出的。第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另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第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的债务,但是该笔债务
要证明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需要根据债务成立的时间来做出区分。对于一方婚前所欠下的债,一般来说,都应当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与婚姻关系无关。对于一方婚后所欠下的债,就是要证明并不是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做出的债务。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夫妻共同债务
要判断离婚前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遵循两大原则:一个是看欠下债务的时间,还有一个就是要看债务的目的。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欠下的债务,而且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和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所欠下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共同偿还。就
所谓的婚后共同债务是指: 1、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以个人的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如果可以证明该债务确实是用以夫妻日常家庭生活所需要的,除此之外,如果夫妻中的某一方的以个人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已经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的范畴,就不属于夫妻共同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具体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共同生活债务主要包括: 1、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 2、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
夫妻的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偿还的主体以及偿还的比例。共同债务原则上,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偿还。双方可以自由协商,例如协商确定哪笔债务由谁负责偿还,具体偿还的金额等等。但是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就需要法院根据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来
判断该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主要依据为: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确实是为共同生活所承担的贷款,就是共同债务,但是如果仅用于一方的其他消费,则不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此外,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
离婚后一方不按约定或者判决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另一方主要有以下两种解决办法: 一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方式适用于男女双方当初是协议离婚的情形。若一方在离婚后,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以
夫妻离婚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应看债务的种类来做出相应的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离婚后,夫妻双方的债务可以分为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若离婚所欠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就应由负有清偿责任的夫妻一方,独自承担清偿责任。若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时的债务需要认定是否是共同债务,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一方债务只需一方偿还。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的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虽然是婚前所欠的债务,但是在婚后该笔债务用于了家庭的日常生活支出的; 第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另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