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商标异议的意思。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商标异议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异议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的商
商标异议是指: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
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不同,前者可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后者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 2、管辖不同,前者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后者有执行法院的民事庭管辖; 3、目的不同,前者主要执行法院的执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移送后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和主张。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
商标异议的意思是: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
行政执行指行政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一定的程序推行国家政务和执行行政决定,以落实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任务的全部活动过程。当行政执行的相对人拒不履行义务的,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即为行政强制执行。
执行令就是:在一方当事人申请或一方当事人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时,法院为了保证其执行力和维护法律尊严,针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发布的一种要求当事人执行判决或裁定的命令。执行令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性。
被执行的意思是: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被法院强制执行判决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限就是合同履行的期限,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
民事执行依执行标的的不同,分为财产执行和人身执行。财产执行是以债务人所有的物或者有财产价值的权利为执行标的。人身执行是以人的身体或者债务人的自由权为执行标的。现代各国均以财产执行为原则,以人身执行为例外。 财产执行的执行标的有两类,一类是财
执行令是法院进行执行程序中向被执行人进行前期告知的一种法律文书,分为支付令和履行判决通知书、法院执行裁定书等。前者为非诉讼产生,如果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案件即进入诉讼程序;后两者为诉讼结束后进入执行阶段产生,被执行人如不主动履行,法院可启动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