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规定有: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掩盖非法目的,违反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因为解除的原因不同流程也不同。一般解除合同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在满足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时,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房屋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房屋买卖合同登记的程序是: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5.产权市场处盖章。
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合同主体是否符合,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
包工头签合同但是人跑了,如果具备以下条件的,合同有效: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2、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3、合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
房屋租赁合同成立的条件是房屋交付,交付租赁物不是租赁合同成立的必须条件,但租赁合同可以约定以交付租赁物为租赁合同成立的条件。 合同成立的条件: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
房屋质量保修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房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商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的保修期;保修期少于规
房屋租赁合同成立的条件是房屋交付,交付租赁物不是租赁合同成立的必须条件,但租赁合同可以约定以交付租赁物为租赁合同成立的条件。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