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相关
拆迁补偿协议签了有诉讼时效,具体为六个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拆
拆迁补偿协议属于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一般是不可以反悔的,除非是在征收行行为被确认违法、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协议的情形下,可以反悔。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征收耕地的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如果一方履行拆迁补偿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案件,打官司是有效的。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撤销拆迁补偿协议是行政诉讼,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为这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签订的协议,不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等。
补偿安置协议应当由双方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自愿达成。农村搬迁补偿安置样板 拆迁方(甲方):被拆迁方(乙方):社村民家庭安置方(丙方):见证方(丁方): 为发展企业和搞好地方经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经甲乙
拆迁公司来签订补偿协议是不合法的,拆迁补偿协议是由房屋征收主管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的协议,内容具体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法律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等各项信息都应该在补偿协议中约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
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基本是一样的,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属于法律行为;法律平等性;合法必须性;具有法律效力;双务有偿性;房屋拆迁安置
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有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